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》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2023年第86号令公布,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制定,同时废止1990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旧办法,是行业标准管理的现行部门规章。
办法共三十二条,明确行业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并界定制定范围;规定立项、起草、公开征求意见(一般不少于三十日)、技术审查、编号、发布、备案等程序;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设置资质资格、许可认证等事项,禁止利用行业标准排除限制竞争;建立备案、复审与监督抽查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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