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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行动方案

发文字号:鄂市监综〔2022〕51号
发布机构: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适用地区:湖北省
政策级别:省级文件
发布日期:2022-09-20
时效状态: 有效

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0日印发《省市场监管局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行动方案》(鄂市监综〔2022〕51号),为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和省相关任务清单的部署要求制定,经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。

行动方案聚焦市场监管职能部署任务:健全统一的准入退出制度,落实“非禁即入”;深化企业开办标准化和“一业一证”改革;开展国内国际对标服务;强化质量、标准、知识产权支撑;推进公正高效监管执法。各项任务明确了牵头处室和市州落实责任,以高标准区域市场一体化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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